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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會員加入基本程序
1.貴社承諾完全同意本服務條款并在踏浪完成注冊程序后,即可成為本站會員,享受踏浪為您提供的服務;
2.貴社必須在注冊完成后將營業執照及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傳真或發電子文件給我們,您即可免費獲得一個發布旅游線路的網店,我們將在所屬的踏浪旅游網平臺上推廣貴社的旅游線路和網店;
第二條:會員義務
1.貴社必須具有合法的經營資質,并保證所發布的旅游線路均真實有效;
2.為了使我們能夠更好地為會員提供服務,請貴社提供詳細、準確的資料,如更改請及時更新,提供虛假資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會員自行承擔;
3.會員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注冊密碼并定期修改避免造成損失,因黑客行為或會員保管疏忽致使帳號、密碼被他人非法使用,踏浪旅游網不承擔所受損失。用戶應當對以其用戶帳號進行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法律責任。
第三條:違約會員資格取消
如發現任何會員有以下行為之一,暫時中止、永久中止或終止貴社的會員資格,刪除貴社的任何現有產品信息,以及您在網站上展示的任何其它資料:本網保留取消其使用服務的權利,并無需做出任何補償;
1.貴社違反本協議內容;
2.可能造成本網站全部或局部的服務受影響,或危害本網站運行;
3.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網絡服務系統;
4.發布的信息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如下所列:
5.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6.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7.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8.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9.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10.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11.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2.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四條:服務商的權利
1.有權審核、接受或拒絕會員的加盟申請,有權撤銷或停止會員的全部或部分服務內容;
2.有權利和義務修訂或調整本網站的服務內容而無需事先通知用戶,會員如不同意修改,可以主動選擇取消會員資格;如果會員繼續使用踏浪旅游網服務,將被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條款;
3.本網提供的服務僅供會員獨立使用,未經本網授權,會員不得將會員后臺授予或轉移給第三方;會員如果有違此例,本網有權向客戶追索商業損失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4.因會員對本服務之使用而導致踏浪旅游網遭受任何來自第三方之糾紛、訴訟及索賠要求,踏浪旅游網有權要求會員向踏浪旅游網及關聯企業、職員賠償相應損失(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5.服務內容的修改或中斷:鑒于網絡服務的特殊性,踏浪旅游網擁有隨時修改或中斷其部分或全部網絡服務的權利,并無需通知會員或為此對會員及任何第三方負責。
6.關于服務條款的修改,踏浪旅游網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本服務條款而無需事先通知用戶。踏浪旅游網行使該修改權,無需對用戶或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會員如不同意修改,可以主動選擇取消會員資格;如果會員繼續使用踏浪旅游網服務,將被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條款。
第五條:服務商的義務
1.認真做好本網站所涉及的網絡及通信系統的技術維護工作,保證網站的暢通和高效運行;
2. 踏浪旅游網僅作為旅游產品的交易協商平臺,不能控制交易所涉及的旅游產品信息的真實性或準確性;如果在交易過程中發生貴社和用戶的糾紛,貴社負全部責任,我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3.因不可抗力而使本網站服務暫停,所導致會員任何實際或潛在的損失,本網不做任何補償;
4.本網站有權隨時更新修訂本協議,并將修訂后的服務協議公告于本網站之上,修訂后的條款內容自公告時起生效。
第六條:發布內容和鏈接要求
1.貴社確保所發布內容不包含以下情況:
a.不會有欺詐成份,與售賣偽造或盜竊無涉;
b.不會侵犯任何第三者對該物品享有的物權,或版權、專利、商標、商業秘密或其它知識產權,或隱私權、名譽權c.不會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條例或規章 (包括但不限于關于規范出口管理、貿易配額、保護消費者、不正當競爭或虛假廣告的法律、法規、條例或規章);
d.不會含有誹謗(包括商業誹謗)、非法恐嚇或非法騷擾的內容;
e.不會含有淫穢、或包含任何兒童色情內容;
f.不會含有蓄意毀壞、惡意干擾、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統、數據或個人資料的任何病毒、偽裝破壞程序、電腦蠕蟲、定時程序炸彈或其他電腦程序;
g.不會直接或間接與下述各項貨物或服務連接,或包含對下述各項貨物或服務的描述:(i) 本協議項下禁止的貨物或服務;或 (ii) 您無權連接或包含的貨物或服務。此外,您同意不會:
h.在與任何連鎖信件、大量胡亂郵寄的電子郵件、濫發電子郵件或任何復制或多余的信息有關的方面使用“服務”;i.未經其他人士同意,利用“服務”收集其他人士的電子郵件地址及其它資料;或
j.利用“服務”制作虛假的電子郵件地址,或以其它形式試圖在發送人的身份或信息的來源方面誤導其他人士。
k.貴社不得在本公司網站公布或通過本公司網站宣傳、買賣被禁止物品;
2.貴社可實現與其他網站或資源的鏈接。由于踏浪旅游網并不控制此類鏈接網站和資源的內容,您承認并同意,踏浪旅游網并不對此類外在網站或資源的可用性負責,且不認可此類網站或資源上或可從該等網站或資源獲取的任何內容、宣傳、產品、服務或其它材料,也不對其等負責或承擔任何責任。對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賴從此類網站或資源上獲取的此類內容、宣傳、產品、服務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聲稱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踏浪旅游網均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仲裁
網上旅行社服務條款之效力、解釋、執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因本協議或本公司服務所引起或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應提交合肥市仲裁委員會并根據其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任何該等爭議應單獨地仲裁,不得與任何其他方的爭議在任何仲裁中合并處理。仲裁應在合肥市進行,而仲裁裁決可提交對其有管轄權的任何法院予以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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